(10)企業發生停工、怠工事件,工會應當會同企業行政方面或者有關方面,協商解決職工提出的可以解決的合理要求,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11)工會協助企業、事業單位、機關行政方面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做好工資、勞動保護和勞動保險工作。
(12)工會會同行政方面組織職工開展業余文化、技術學習和職工培訓,提高職工的文化、業務素質;組織職工開展文娛、體育活動。
(13)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省、自治區的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經國務院批準的較大的市以上的人民政府研究起草法律或者法規、規章,對涉及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應當聽取同級工會的意見。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研究制定工資、物價、安全生產以及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重大政策、措施時,應當吸收同級工會參加研究,聽取工會意見。
(14)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可以采取適當方式,向同級工會通報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與工會工作有關的行政措施,研究解決工會反映的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促進就業制度軍1.什么是促進就業制度?勞動法是怎樣規定的?場促進就業制度是。。家鼓勵具有,、。。力、。民在法定,、年齡內自愿從事有一定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的社會勞動,并通過各種措施保障勞動者參加就業的權益。其具有如下特征。
(1)勞動就業的主體必須符合法定的就業年齡。
(2)勞動就業的主體必須具有勞動行為能力。
(3)勞動就業必須是出自公民的自愿。
(4)勞動就業必須是一種能夠為社會創造財富或有益于社會的勞動。
(5)勞動就業必須使勞動者能夠獲得一定的勞動報酬或經營收入。根據《勞動法》的規定,促進就業制度還有以下內容。
(1)國家通過促進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就業條件,來擴大就業機會。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在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范圍內興辦產業或者拓展經營,增加就業。國家支持勞動者自愿組織起來就業和從事個體經營實現就業。
(2)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多種類型的職業介紹機構,提供就業服務。
(3)勞動者就業,不因民族、種族、性別、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視。
(4)婦女享有與男子平等的就業權利。在錄用職工時,除國家規定的不適合婦女的工種或者崗位外,不得以性別為由拒絕錄用婦女或者提高對婦女的錄用標準。
(5)殘疾人、少數民族人員、退出現役的軍人的就業,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從其規定。
(6)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本文來源:海南人才在線招聘網
轉載請注明出處:http://www.tianchenged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