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用人單位都有讓員工加班現象,并未給予加班補貼而和公司鬧與不和,海南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認為:根據國家實施三種工時制度,第一種是標準工時,朝九晚五上班的;第二種是綜合計算工時;第三種工時制度就是不定時,比如高管拿著高薪,經常不定時上班,這就是不定時工時,那就不存在加班費的問題了;
海南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認為: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的最新規定,我國的制度計薪日為21.75天,其中日工資基數就是由職工個人的月薪與制度計薪日相除得來,例如:以一名月薪5000元的員工為例,如果他在十一期間一直在崗工作的話,他這幾天的加班費應為:
10月1號至3號:5000÷21.75×300%×3(天)=2068.97元
10月4號至7號:5000÷21.75×200%×4(天)=1839.08元
合計:3908.05
日平均工資:5000÷21.75≈229.9元
據了解,對于用人單位在國慶期間安排職工加班,卻拒不支付其加班工資的行為,勞動者可以對加班事實進行舉證,海南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認為:關于勞動爭議審理的司法解釋三出臺以后,對于勞動者的舉證可能會要求高一些,所以勞動者在舉證時要保留好加班審批單,做一個備份,還要保存好你加班時期跟客戶往來的一些郵件,因為郵件是有記錄時間的,還有通話記錄、短信等等;
海南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認為:面對強勢用工方,勞動部門不能坐等員工上面投訴,而應該主動檢查企業的加班工資發放情況,在受理投訴時一旦發現用人單位未兌現加班費現象,應嚴厲處罰,并將其行為納入企業誠信體制,加大用人單位的違法成本,進而營造良好的守法環境。
據了解,目前有許多用人單位的職工根本就不了解勞動合同法,一旦發生勞動糾紛,不知道自己如何維權,這是非常普遍的一個現象,海南人事代理公司田福人力認為:用人單位有義務培訓職工如何維護自身利益的法律法規,讓員工明白什么是勞動法,如何維權!